丁香说的是实话,何家祠堂虽然破败,但是十分的坚固,全部是石头砌成,上面的大梁和瓦片坚固耐用,能抵抗百年不遇的大地震。
当初祖公公何青山修建的时候,耗费了巨资,比何家的祖屋还费心思,也异常的华丽,你找遍黑石村,也找不到比何家祠堂更加坚固耐用的房子了。
看到丁香这么懂事,张春娥的眼角湿湿的,感叹儿子的幸运,娶了两个温良贤淑貌美如花的媳妇,真是祖宗几辈子修来的福气。
从此以后,丁香就在何家祠堂住了下来,她自己也想不到,这一住就是20多年……直到孩子生下来的那天……儿子被野狼叼走……十年以后失而复得,也没有离开。
从此以后何金贵开始两头跑,初一,初三,初五,逢单日子的时候住丁香这边,初二,初四,初六,逢双日子的时候住桂兰那边,每个月的十五休息一天,忙得不可开交。
为了怕丁香孤单,也为了怕村里闲汉趁虚而入,何金贵把自己的猎狗阿狼一并拉进了祠堂里,为丁香作伴。
何金贵的这条狗不是一般的狗,是一条纯种的藏獒,狮子一样,凶猛异常,也通人性,对主人非常的忠诚。
三年前,何老庚去过一次大漠,在返回家的路边,捡起了骨瘦如柴饿得半死的阿狼。
那时候阿狼瘦得皮包骨头奄奄一息,眼睛都睁不开了,只有进的气没有出的气,眼看性命不保。
何老庚知道,这条小狗因为生病,被主人遗弃了,就上去抱住了它。
何老庚可是相狗的行家,一眼就看出这东西非常的厉害,它不应该叫做狗,应该叫做獒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