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然,贾六是守法的,虽然举贤不避亲,但犯法的事情是绝对不干的。
因此,要求吏部方面以捐纳例办理此事。
这样,就不违法了。
众所周知,大清朝的官员是可以花钱买的。
至于捐纳实缺知县所需的资金,贾六希望阿尚书能够先垫一下,毕竟他现在手头也紧张。
前番在天津前前后后花了一百多万两,就这还只是前期投入,要用钱的地方多着呢。
四川李巡抚来信了,同意从四川银行挪借三百万两,连同张献忠沉船宝藏出售先期所得一百五十万两派兵押解至保定。
不过李会长也贼精,在知道六子贤弟要在天津开口通商后,便将这四百五十万两算作四川银行的投资,要求在天津海关监督衙门占股至少两成。
就是说通商一旦搞成,年利润如果是一千万两,那四川方面就分两百万两,两千万两就分四百万两,以此类推。
不得不说李会长心比较黑。
贾六却是愉快答应,因为他知道李会长是不爱钱的,他只是想让四川这个内陆省份从北洋通商分一杯羹,以求尽快解决四川贫穷落后的面貌,好让这个共进会全盘控制的大省实力得到进一步提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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